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戴少华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离婚时原告都有哪些证据可以列举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2-06 15:07)    点击:333

  离婚时原告都有哪些证据可以列举

  离婚诉讼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离婚诉状应提交其提起离婚诉讼理由成立的证据,即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这一规定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做出的,离婚诉讼的原告应举哪些证据呢?

  一、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Χ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戴少华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损害赔偿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戴少华律师,戴少华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戴少华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15533008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戴少华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芜湖律师 | 芜湖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戴少华律师主页,您是第15387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