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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诉讼离婚的条件及诉讼离婚步骤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2-06 15:06)    点击:259

  夫妻诉讼离婚的条件及诉讼离婚步骤

  夫妻诉讼离婚的条件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还规定,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诉讼离婚的办理步骤

  诉讼离婚,即通常所说的法律途径离婚。比协议离婚较为复杂。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1、委托律师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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